关于推荐参评“第22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团中央《第22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指引》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推荐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一)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高超或者工作本领高强,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女性和少数民族青年、优秀青年突击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等人选优先。
团的专职干部以及获得过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类别
(一)科技创新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理论创新、科研攻关等科技自立自强各领域取得较大成绩。
(二)经营管理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突击攻坚,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第一线,苦干实干、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作出较大贡献。
(三)技能技术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技能、技术、专业水平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在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专业引领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四)行政管理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在本职岗位上成绩较为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司法执法类。具备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诉讼审判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六)社会服务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社会治理等各领域主动作为,无私奉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名额分配
根据团省委申报工作要求,我校仅有1个推荐名额。请各二级团组织严格对照参评条件推荐不超过1个人选,无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个人填写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于2月2日18:00前将材料(Word版和盖章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5082757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昕
联系方式:1368732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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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